焦点:个税专项抵扣离你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9-01-22 16:20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本刊记者_邓玉杰
2018年10月1日,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纳税人开始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带来的改革红利,也令个税新政减税成效立竿见影。
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问题已经成为大部分人不能承受的“负荷”。如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纳税人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减税?
个税抵扣:你能享受什么政策?
“孩子教育、房贷可以通过个税抵扣,起码还是减轻了一些负担。”中年男子李军告诉本刊记者。
“大病医疗可以报一部分,起码可以解决‘看病难’的一些顾虑。”50多岁的赵颖谈起自己看病花销,这项政策似乎让她看到了希望。
“我觉得对我来说,就是租房抵扣,切实关系到我们自身,现在房租价钱偏高,能抵扣一部分,也算是减轻负担。”20多岁的孙娟说,“不过,我目前这个工资刚过个税起征点,等我以后涨工资或许能用上。”她腼腆地冲着记者笑笑。
本刊记者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附近走访了解,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利好消息,很多人还是满怀期待的,因为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注度颇高。但也不乏孙娟这种有可抵扣附加项,工资却达不到纳税起征点,或者即便达到纳税起征点,也多不出扣除附加项的金额,再好的政策也只是“看着”。而这样“看着”的人,却占了很大一部分。
对于新个税法的落实,很大一部分人甚至是等着看的态度。他们甚至提出:个税抵扣的具体实施细则还不清楚,但税务部门需要了解的个人信息显然更多了,包括家庭的详细信息,包括老人、子女、房产和收入等等。具体谁来申报,如何验证和批准?是不是又需要老百姓跑很多政府部门来获得各种证明材料?家庭情况改变了又如何体现出来?这些都是需要人手和时间的,不知道落实起来会如何??
“这个扣除的原理,就是要保证人们的基本消费支出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样的收入,负担重,抵扣的税多了,保障程度就高,这也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都是一样的规模,就起不到差别化对待作用,其目的还是要让生活负担重的纳税人享受更多减税红利。”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分析道。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向前迈出的关键一步,而且对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和积极的促进作用,让百姓以更加轻松的姿态、经济以更加充沛的活力、社会以更加扎实的自信应对国内外更加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影响。”
多位财税专家指出,在当前征管条件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采取标准定额或限额,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随着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纳税人将进一步享受到减税的红利,也有利于刺激消费。
专项抵扣:每年最多扣除11.52万元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个税改革亮点,也是难点。据了解,《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继续教育: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4800元不等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部分,按照每年不超出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每月1000元),非首套房不得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主要工作城市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至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且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按照最高扣除法,即每年子女教育1.2万元,继续教育4800元,住房租金14400元,赡养老人2.4万元,大病医疗6万元,最多可扣除11.52万元。
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种种规定,人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比如,子女教育并不包括3岁以前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一般指自己的父母,而不包括夫妻另一方的父母,且不论赡养几位老人,都是按照固定标准扣除等等。
对此,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建议,将子女教育条款改为: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婴幼儿出生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再比如,为什么不直接在5000元基础上提升起征点?
业内专家向记者解释,综合所得税制比较科学,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考虑纳税人生活负担的差异化,这并不公平。专项附加扣除的最终效果,是减轻纳税人的个税负担,其长远意义在于推进国家综合治理,深化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体现税收公平。
切实减负:月入1.26万元交税90元
2018年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出,要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制定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本刊记者算了算税收账:假设张某、赵某、李某三人在北京工作,且均为独生子女,有一个孩子在上中学,父母又年满60周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而租房,自己又在攻读在职研究生,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享受到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后,可以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600元。
关于个税如何计算,大体就是这样两个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 起征点;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即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设张某、赵某、李某三人均在已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的基础上,其月工资收入分别为1万元、3万元、5万元。不扣除个税专项附加与扣除个税专项附加两种情况下比对:
责任编辑:马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