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江西抚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吴建春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7-12-05 11:12 | 来源:新华网


 根据江西省纪委1日通报,日前,经江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抚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吴建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吴建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用公款接待亲友;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吴建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建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宋依玟
最新文章
内蒙古交通厅原副厅长严洪波涉受贿… 湖北阳新县委原书记童金波涉嫌严重… 广东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汕头市… 福建宁化一村6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 李文革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 江西抚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 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