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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潍坊4月13日讯(记者 李杨)13日,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重要案件信息显示,诸城市三名干部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具体如下: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诸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原科长曲怀祥(副科级)涉嫌贪污案,经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曲怀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诸城市皇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海滨(副科级)涉嫌贪污案,经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海滨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诸城市皇华镇副镇长柳淑方涉嫌贪污案,经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柳淑方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