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安徽一厅级干部受贿105万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6-07-26 10:17 |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安徽一厅级干部受贿105万元受审

  近日,经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省池州市委原常委、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原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张权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张权发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马鞍山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2001年至2015年,张权发曾任池州市贵池区委书记、池州市委常委、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等职,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张权发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人事调动、企业融资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另案处理)收受姚某等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05万余元。

  庭审中,张权发及其辩护人对张权发的特定关系人所收受的10万元是否为共同受贿、收受赵某的钱物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还是受贿、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有异议。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强调,张权发与赵某的人情往来不对等,且贵池区政府与赵某签订的有关探矿权合同是在张权发授意下签订的。张权发的特定关系人替杨某企业融资贷款事项向张权发请托后,也将收了杨某10万元一事告知了张权发,张权发没有反对。此外,张权发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的主动性,不构成自首。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权发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宋依玟
最新文章
内蒙古交通厅原副厅长严洪波涉受贿… 湖北阳新县委原书记童金波涉嫌严重… 广东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汕头市… 福建宁化一村6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 李文革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 江西抚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 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