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反腐微力量
发布时间:2016-07-05 14:51 | 来源:未知


 “这是惯例!我们以前都是这么发的。”调查过程中,一位被调查人员如是辩解。但这一理由在纪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湖南省慈利县移民开发局三任局长,均因套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并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被查处。

@星外雪

“雁过拔毛”竟成惯例,可见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查到底的力度不够。类似事件,应该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严惩一件,从而起到警示作用。

@溱洧云英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是一些党员干部肆无忌惮套取扶贫资金的诱因。加强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让制度管人管事才能治本。

@言微意真

“雁过拔毛”须严惩。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忠诚铸入灵魂、把干净融入血液、把担当扛在肩上,切实履行好公仆职责。

@岁月如歌小斌

“惯例”的背后是监督、惩戒的失位。防止此类“惯例”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源头上遏制,不让其有成为“惯例”的机会。这既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又需要监督执纪者睁大火眼金睛,抓早抓小。

(以上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留言板)

@许昌 张晓华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谁还存在侥幸心理,拿“惯例”当违纪的“遮羞布”,谁就必须付出代价。

@寿宁 沈添福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就会被变味的“惯例”牵着鼻子走,造成恶性循环。因此,一把手首先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廉洁自律,并以上率下,引领廉洁风气。

@仪征 丁虹娟

三任局长“前腐后继”,既暴露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的淡薄,也暴露出移民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必须教育、监督、惩治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莱阳 崔丹丹

党员干部置党纪法规于不顾,按“惯例”行事,是党性的缺失,也是监督力量的缺失,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从严处理,更要加强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论”群)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内蒙古交通厅原副厅长严洪波涉受贿… 湖北阳新县委原书记童金波涉嫌严重… 广东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汕头市… 福建宁化一村6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 李文革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 江西抚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 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