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济宁市将创设10.32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4万个。今年安排的公益性岗位为3.44万个。
据了解,岗位开发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安置对象主要包括乡村贫、弱、残、老等4类人员,及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等2类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其中,对财政困难县,省、市、县的分担比例为60%、20%、20%;对非财政困难县,省、市、县的分担比例为40%、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