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网络消费提质增效,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显示,聚焦“确保网络消费占比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目标,着力打造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山东将出台13条措施,“真金白银”奖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市和龙头企业,促进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为调动各市积极性,山东将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行动,通过激励引导、典型带动、挖掘潜力等方式,加快扩大网络零售规模。省财政对当年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增幅且增幅排名全省前5位的市给予补贴;对当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市,排名前5位的给予补贴。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统筹推动电商协调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山东将培育电商龙头企业。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给予流量补贴。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均实现翻一番;吸引电商大企业落户。推动省外电商企业在鲁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支持;壮大网上店铺规模。着力推动特定群体借助电商自主创业。鼓励有条件的市对新设店铺给予支持。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网上店铺数量超过200万家;强化迁入店铺服务保障。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回迁店铺超过3000家;加快直播电商发展。推动各市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引进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对MCN机构、直播团队当年新设且实现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直播电商企业,给予适当支持;推动国际国内电商融合互促。推动国内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布局海外仓。推广“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仓+直播电商”销售新模式。对外贸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鼓励有条件的市给予适当支持。
为打造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山东将进一步提升完善产业园区生态,引导各市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提升现有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对综合排名靠前的电商产业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生态链企业“白名单”。在全省筛选直播电商服务、人才培训、代运营服务等电商服务企业,建立生态链企业“白名单”,加强资源共享,形成省内企业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生态。
此外,山东还将从加强实用型人才引进培育、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创新融资支持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协同发力,为各项措施的落地提供保支持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