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智慧化转型
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我省推动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提升5A级景区、重点4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村等区域5G网络、无线网络的覆盖水平,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旅游产品,增强数字化体验和智慧化服务。到2025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主动顺应科技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在智慧旅游发展上开拓创新,构筑未来发展新优势。推动建设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保定、承德、唐山等“全域智慧旅游城市”,提升城市旅游智慧化水平。实施旅游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等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培育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强化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实施旅游科技企业打造行动,促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旅游领军企业,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的发展。
我省将加强旅游数字化建设,瞄准旅游业发展和游客体验需求,在智慧旅游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旅游装备提升等方面培育旅游产业新优势,努力实现旅游服务品质化、产业运行智慧化、行业管理现代化。
加快旅游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进河北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旅游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省级引领、部门支持、基层跟进及旅游企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切实增强旅游行业预测、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信息和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到2025年,推动我省旅游重点县建成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实现对省、市、县旅游产业的智慧监管和应急指挥。
创新旅游数字化服务模式。构建“三个一”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一部手机游”(乐游冀)运营与服务平台;构建直接面向用户、具有电商属性的“河北全境通”平台,打造“一个平台通市场”功能;借助大数据平台采集的监测信息,建立健全在线旅游投诉和处理机制,提升“一条接口处舆情”能力,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市场运营、旅游投诉管理等工作中的创新应用,提升高品质旅游服务。积极推进无接触服务、无人驾驶、面向特定人群的便利化服务设施和交互式沉浸式旅游展演等技术集成和应用,支持数字文创产品、数字旅游娱乐内容创作生产,力争在旅游数字化、沉浸化、IP化、场景化体验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我省将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和决策高效、响应快速的扁平化管理机制,增强旅游领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应变能力。发挥科研机构、高校及社会研究力量,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支持申报、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重点试验室,培育一批旅游行业科技创新领军专家,认定、申报一批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上中下游相衔接的旅游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与京津冀知名科技园区、企业总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旅游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和成果孵化基地,提高科技成果在我省旅游业孵化转化成效,助力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集中承载地。加强旅游研究科研规划和指导,完善科研项目资助体系,保障公益性智慧旅游服务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智慧旅游标准制定、技术应用和推广,积极开展智慧旅游专业培训,鼓励开展多样化的智慧旅游交流活动,增强旅游科技支撑力。(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