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省将开工筹集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尽快、能多尽多”的要求,我省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
会议明确,我省37个重点发展保租房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的目标任务,其中目标任务达到10万套(间)以上的城市包括杭州、宁波、金华、温州和台州。
今年,浙江已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4万套(间)。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力度,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直接投资约240亿元,力争新增开工筹集30万套(间),今明两年的开工筹集量约占“十四五”目标任务量的40%。
会议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模式是一种新的制度探索,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给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多渠道积极参与,而不是大包大揽、亲自上阵。对于一些拥有存量土地和房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政府可以鼓励引导他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群众关注的租金问题,省建设厅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将低于市场水平。目前,湖州、衢州、台州已明确租金水平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5%;绍兴明确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90%;金华明确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房源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5%,其他市场主体的房源不高于90%。(记者 方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