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实施首个征期
我省近六千户科技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金额157.02亿元,折算税额39.26亿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税收优惠。今年,我国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放宽到预缴环节享受。从省税务局获悉,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兑现的首个征期10月份征期,我省5922户科技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157.02亿元,折算税额39.26亿元。
新政实施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在年终结束后,次年1至5月汇缴环节享受。新政实施后,此项优惠在三季度征期就能享受,提前了3至8个月。为确保相关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省税务局通过官方网站、“两微一端”、12366热线等多种途径,持续发布研发新政知识点并解答热点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设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示提醒功能,并设置政策链接;对高新企业、科技型小企业等研发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引导企业及时、准确享受优惠,助推企业创新升级。
除了扣除比例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还简化了辅助账的填报,放宽了“其他费用限额”计算方法,诸多亮点举措极大助力了制造业企业快速发展。
今年前三季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4.33亿元,折合减免税款2.15亿元,比按原政策多享受减免0.35亿元;预计全年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减免税款4亿元,同比将提升158%。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更加精准的辅导措施,深入开展对研发企业税收政策和辅助账填报的辅导,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企业腾飞助力护航。(记者 宋平 通讯员 王英、马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