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通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预算绩效制度机制、预算绩效激励机制、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等五项机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德州市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审计参与监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一方面推动市、县两级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针对本级部门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的2个配套文件,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等相关制度办法及操作规程,形成“1+2+N”的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结合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管资金必须讲绩效的原则,将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要求有机嵌入资金管理办法中。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挂钩,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及绩效管理情况与转移支付挂钩;对绩效较好的政策、项目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
近年来,德州市已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中,同时还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政系统内部考核,各县(市、区)也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本级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中。通过强化考核,传导压力,落实约束机制,压实部门、县(市、区)主体责任,形成绩效即政绩的理念。财政部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向社会公开;部门单位随预决算草案向同级人大报告重大政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和重点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倒逼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