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让持卡人更便捷的享受电子社保卡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将在近期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从10月28日起,人社部将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申领、补换的我省社保卡的人员,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官方小程序(支付宝)、社保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等,持卡人在上述渠道无需签发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持卡人也可以在其他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自主申领电子社保卡,按照实名、实卡、实人等认证要求,完成签发流程并领取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是人社服务创新的积极探索,原服务渠道签发使用电子社保卡不受影响。目前,青海省内支持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7家手机银行App,其他申领渠道将根据与国家电子社保卡平台对接情况,逐步开通同步申领功能。(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