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新人才与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贯通发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率先在技工院校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双向评价贯通通道,高技能人才既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也可以参加技工院校职称评审;技工院校教师既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审,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打造两类人才成长发展的“立交桥”。
《通知》明确,全面实现双向贯通互评。一方面,被聘用到技工院校、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以下统称技工院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以及在企业从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另一方面,具有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的技工院校教师,可按规定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充分体现高技能人才发展特点,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破除“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其参加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同时,优化评价方式,高技能人才参加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当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相同。
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职称予以适当倾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破格申报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同时,注重技能考核原则,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山东是人口大省、制造业大省、技工教育大省,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81所,其中技师学院45所、高级技工学校32所、技工学校104所,全省现有教师2.7万人,在校学生40余万人,年培养技能人才超10万人。(张春晓 范洪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