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7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缓解家庭住房压力,按2020年8月执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补贴3500元。“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调整后,申请备案量大幅增长,发放金额显著提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
另外,通知提出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借助大数据比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租赁双方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出租人可不到现场办理补贴登记手续和提供相关材料,补贴家庭独自持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承租平房的,也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监督管理方面,根据《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5〕16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房屋情况进行检查,防范伪造合同、编造虚假租赁、转租牟利、合同终止未申报等骗取租房补贴行为。对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及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骗取市场租房补贴行为,组织相关部门核查,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对全市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租赁合同、是否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等情况,严厉打击骗取补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