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各单位7月起执行新标准,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7098元。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7098元,这一数据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而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本次调整适用于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自由职业者缴存人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最新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赵国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