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与市民政局6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部署在本市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
根据通知,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
两部门要求,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按照相关指南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将加强,依托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扩大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养结合机构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及入住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组织动员,提高接种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医养结合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本市将继续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