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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24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1 10:16 | 来源:江西日报


我省出台24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6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制定

●取消乡村兽医职业资格,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2021年底前,各地自行推进的“全市通办”“同城通办”事项不少于100项

6月18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包括八大方面共24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提出要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6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制定,年底前国家和省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全面落实到位。

在推进就业创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就业门槛,取消乡村兽医职业资格,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支持小微电商发展,自然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产品或通过网络从事保洁、配制钥匙、管道疏通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自然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

在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模式,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凡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审查等事项一律取消。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推行“免申即享”,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在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方面,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强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数据共享;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2021年6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制定,并对外公布实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异地通办”,2021年底前,国家和省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全面落实到位,各地自行推进的“全市通办”“同城通办”事项不少于100项。(记者 朱华)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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