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保障农民住房安全
今年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扩大到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
6月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我省全力保障农民住房安全,今年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由原来的4类重点对象扩大到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符合危房新建相关条件的农户,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2.2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居问题。近几年,我省共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14万户,有80.57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核验确认。我省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宁都县、于都县、鄱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后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20年全省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实施了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150户,完成了962户4类重点对象受灾危房的重建工作。
6月初,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我省将采取3项措施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行政村为单位,逐级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建立农房日常安全巡查报告制度,将每月监测的危房户逐级汇总,由各县(市、区)及时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通过下发简单易懂的住房安全监测宣传手册、明白卡,提高农户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能力。
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我省还明确了5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各地将建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全流程高效畅通、全过程无停滞”工作程序,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减轻农民负担。(记者 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