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完成普查任务。
18日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主要情况。
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普查办主任郑国光表示,这次普查的主要目标包括: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郑国光介绍,普查分为前期准备、试点“大会战”、全国试点、全面展开等阶段,“经过各方面努力,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21年将巩固普查试点成果,全面开展全国普查工作。”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于海峰表示,在调查的基础上,将形成全国—省—市—县四级动态更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四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为各地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依据。
中国气象局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志华说:“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可帮助我们摸清各类灾害性天气可能致灾的风险点、风险区域和致灾阈值,推动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发展,也可指导全社会科学设定各区域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提高抵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这次普查还将对城乡房屋建筑单体逐栋定点定位,并采集灾害风险属性信息,首次实现对全国城乡房屋全面调查。(本报记者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