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我省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覆盖、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大提升、消费标准体系和消费后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消费者满意程度稳步提升、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等6大目标。
《意见》提出13项消费创建主要任务,涵盖食品药品、电子商务、各类商品交易场所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每一项任务提出若干具体举措,确保能够落地见效。如,在推进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中,《意见》提出,推进食品安全“护源”“护苗”“护老”专项行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等;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整治、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在推动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中,《意见》提出,加强供水、供气、供电、有线电视、住宅物业等服务业规范引导,完善监管措施,着力解决行业垄断经营“潜规则”“霸王条款”和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承诺不兑现,以及拒不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行业消费环境。
针对近期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教育培训行业,《意见》提出,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和校外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网络教学、自考助学及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和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意见》还明确7项重点措施,包括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信用监管、大力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经营者自律和自主监管、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记者 杨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