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
河北深层浅层地下水平均水位同比均上升
超2/3的地下水超采县(市、区)实现水位止跌回升
从3月5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监测,去年底,全省深层、浅层地下水平均水位同比均上升,2/3以上的超采县(市、区)实现止跌回升,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从2014年开始,我省在全国先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摸索形成了“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模式。
通过实施“节、引、调、补、蓄、管”6大行动,我省强力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压减超采量达到43.5亿立方米,占总任务59.7亿立方米的73%。通过综合治理,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2019年全省开采地下水96.4亿立方米,比2017年减少19.5亿立方米。中国水科院监测评估显示,河北地下水超采区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平均降幅分别从治理初期(2014-2016年平均)的0.80米、6.33米分别减少到近期(2017-2019年平均)的0.54米、1.50米,年下降速率分别减少33%、76%。
坚持多措并举,有效实施农业节水。农业用水占全省用水总量的63%,节水潜力较大。我省统筹粮食安全与地下水压采,稳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大季节性休耕和旱作雨养实施力度,大幅压减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因地制宜扩大微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压减农业地下水用量。累计实施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非农作物替代、退耕还林等300余万亩,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配套节水栽培技术3400多万亩,实现小麦节水品种全覆盖,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400多万亩。
坚持引水增源,积极开展水源置换。按照多引多蓄、能置换尽置换的原则,优化配置引江引黄水和水库水,统筹推进城市、农村、农业水源置换。城市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上,2020年消纳江水19.58亿立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7%。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上,在6市32个县(市、区)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新增受益人口518万人。农业灌溉水源置换上,在9个县(市、区)实施9个地表水灌溉项目,新增改善地表水灌溉面积23.85万亩。
坚持清补结合,持续实施重点河道补水,逐步回补地下水亏空。2018年以来,累计实施生态补水60多亿立方米,不仅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生态环境,而且回补地下水效果明显。据监测,补水河道70%以上的水量回补到地下,两岸地下水位得到回升。
坚持管控结合,严格管理取水用水。实行总量控制,逐县明确并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对县域范围内取水井取水总量达到红线的,原则上不再审批开凿新的取水井。在全国率先实现取水井“户口式”精准管理,对排查出的115.3万眼取水井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进行电子标识认证。
坚持建章立制,超采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形成“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征管机制。重点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农业水价改革模式,逐步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奖励机制。(记者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