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法治的正义与温暖。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告别“单打独斗”
增强执法效果
“镇街看到管不到、部门管到看不到”“多头执法效率低、推诿扯皮难管理”……这是以往基层行政执法过程中让人头痛的难题。
2020年12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首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培育单位——瓜沥镇正式通过省政府审批,承接并行使14个领域701项行政处罚权,着力破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难题。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我们发现消防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只能上报后等区应急管理局派人执法,现在可以直接执法。”瓜沥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改革后执法人员可以综合使用多个权限,告别‘单打独斗’‘各管一段’,执法效果更好。”
萧山区是过去一年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的缩影。这一年来,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各项改革亮点纷呈。
在四川,自贡市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清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专项指标调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等活动,助力行政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在广东,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启用,将涉及权责事项的2800多部法规、全省5366个执法单位、约20万执法人员入库,建立职权清晰的执法主体及人员数据库。
最大限度减证便民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冬日,寒气逼人。山东潍坊的张先生一大早就出门,给新买的二手房过户。考虑到先要办理相关公证,再去办过户,他特地向单位请了几天假,早早来到登记机关门口。出乎意料的是,不到上午10点半,张先生就已办完手续,全程只用了40多分钟。
2020年以来,按照司法部关于 “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山东省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做到最大限度地减证便民。从年初开始,山东省司法厅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到7月,山东省162个公证处全部实现公证与不动产信息共享。11月底,全省有116家不动产登记大厅有公证人员进驻,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公证和登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各种创新措施,力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真正惠及人民群众:江西抚州在15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5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海南省借助便捷高效的海南法律服务网、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呼叫中心,为公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有需求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薄弱的地方,更成为关注重点。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向中西部13个省份派出128名志愿律师和116名志愿者,两个月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2020年7月,“援藏律师服务团”启动,按照1个无律师县配备1名志愿律师的标准,选派74名优秀律师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截至2020年11月底,援藏律师共接待法律咨询7031人次,代书2834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51.6万余元。
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你烧了我家玉米地,不给够钱,不许走!”2020年秋收时节,辽宁省黑山县半拉门镇村民张小华雇用外村收割机收玉米,不料收割机自燃,烧了多家村民的玉米地。受损失村民与收割机车主在赔付金额上争执不下,不许车主离开……
村里“村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员闻讯赶到,第一时间现场调解。经过耐心劝说、反复做工作,双方就受损面积、赔付标准达成一致,一场矛盾纠纷被及时就地化解。
“在全省每个社区、行政村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百姓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是辽宁省司法厅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明伟说。
现阶段,辽宁全省共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1763个,达标规范率为100%,业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2020年,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14.8万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3.6万余人次,开展宣传教育7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2.3万余件。
不光是在辽宁,过去一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大力发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安徽,三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上海,徐汇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成立徐汇区消费(商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站,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合调解模式;在湖北武汉,专职律师进驻社区调解室,为居民答疑解惑……(本报记者 金 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