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底超六成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
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市、县今年底前启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到2021年底,全省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根据《通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绿色社区创建内容涉及五大方面16项标准。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方面,要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社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运营。鼓励社区改造提升中采用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优先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问题。
《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要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要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