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近日,山东省公布了103家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其中工业企业73个、服务业10个、中型灌区20个。连同水利部发布的山东90家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全省共有193家用水单位纳入国家、省级重点监控范围。
去年以来,山东省组织各市对重点用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选取用水量大、有行业代表性的39家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和51家大型灌区作为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剩余的年用水量500万立方米以上及各市高耗水行业用水量前3名的工业用水单位、前10名的服务业用水单位以及前20名的农业灌区纳入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列入名录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从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用水计划、非常规水利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
为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山东省要求用水单位规范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计划申报、核定、调整程序,按规定时间要求下达用水计划,超计划(定额)用水的按规定执行累进加价。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用水单位设立水务经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台账,切实提高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争当本行业水效“领跑者”,发挥节水引领示范作用。
下一步,山东省将组织各市尽快建立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国家、省级名录以外的其他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不包括供水企业)及具有专业管理机构的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全部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年底前将建立起覆盖国家、省、市三级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为掌握用水单位用水信息、监控重点行业用水水平、评估节水政策措施落实等提供依据和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