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9月28日电(记者叶婧)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了解到,该院正在对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队伍建设、管理模式、转化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
在队伍建设方面,山东省农科院将率先建设一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面向社会聘用一批职业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组建专职队伍,帮助科研人员进行成果转化。
在管理模式和转化模式方面,山东省农科院建立了院所两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提出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四统一”转化思路,并纳入了“山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试点”,将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鼓励实施农业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
在服务方式方面,据山东省农科院副院长杜方岭介绍,他们建设的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将于下个月开工奠基。这个平台建成后,将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
“此外,我们实行了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由行业专家对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价值评估,并以价值评估结果为基数进行拍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尽早识别出具有商业化和社会化前景的项目,让更多优秀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出来。”山东省农科院国资处处长吴修说。
山东种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徐峰说,他们将在山东省农科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山东省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统一运作,全权承担山东省农科院转让许可类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宣传推介、价值评估、公开拍卖,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运营和规范性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