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近日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滨州5个市,以及济南市章丘区、五莲县、冠县3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自2020年年终述职开始。述职述法主体范围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述职述法的方式方法主要分为结合年终述职进行述法和向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两种。述职述法内容要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立足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职责,突出重点、明确程序、量化评价标准,推动述职述法内容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等。
《方案》强调,试点市、县(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可派员参加下一级党委、政府以及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了解掌握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结束后,试点市、县(区)应当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内容。(戴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