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1日电 (记者谢卫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监局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共计18条举措,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融资供求双方有效对接,从而扩大上海地区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指导意见》强调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效应。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纾困专项贷款包括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以及在沪主要商业银行对稳企业保就业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发放的贷款。对专项贷款中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