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文件会议负面清单、总量控制,确保文件、会议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
●加强对改革型干部的正向激励,在各领域选树一批“山东省改革先锋”并实施重奖
●建立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如下: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主体班次必学书目,作为各类专题培训班次必学内容。
2.2020年6月底前,启动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的具体措施,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3.省领导同志离鲁离济调研、开会等主要活动,应事先向省委报告。省委办公厅统筹协调省领导同志带队蹲点调研、督导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避免省领导同志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集中调研。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调研实行备案管理,年初向调研主管部门备案。省直部门(单位)业务工作调研实行计划管理,“四不两直”调研占比不得低于50%。
4.实行文件会议负面清单、总量控制,确保文件、会议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统筹管理各级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发文和开会。省级开到市、县的各类会议,除需要履行审议讨论程序的外,一般应采取视频形式召开。
5.建立经济运行重要指标实时监测报告制度,并动态完善监测指标。事关全局的重要统计数据和分析预测,应第一时间报送省领导同志,服务领导决策,分析研判形势。各相关统计数据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省领导同志,向相关部门提供。2020年5月份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清理规范,规范后的报表由各责任单位实行清单管理,省直部门(单位)清单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未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任何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厅)填表报数。推行“一表填报、多方通用”。
6.5月底前,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制发我省2020年省级督查检查考核统筹实施方案。未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省直部门(单位)严禁自行提出设立新的考核事项或将某项工作纳入有关考核。上级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要求下级层层配套开展。省直部门(单位)系统内“工作排名”“工作评比”,不得变相异化为考核,不得以第三方评估和暗访结果代替考核结果。内容相似、时间相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律采取联合组团方式开展。杜绝凡事留痕,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
7.推行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实行“企业承诺制”、免督察检查,落实一般的进行随机执法检查,落实较差的实施重点执法检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行在线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提高源头治理水平。一个企业发生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问题后,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采取同类企业全部停产等简单化、“一刀切”措施。
8.建立“问题共享数据库”,对调查研究、督查检查、考核考评、监督执纪、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不落实问题,运用“互联网+督查”方式,建立研究办理、立项督办、跟踪问效工作机制。
9.对2019年清理后保留的“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事项和2020年清理后保留的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创建活动实行清单管理,未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省直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新设。
10.2020年5月底前,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若干措施。10月底前,出台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开展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禁止对乡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考核。
11.2020年5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放权赋能清单,再调整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编随事走”要求,从上到下向乡镇(街道)调剂编制。10月底前,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制定并公示社区工作准入清单,未经批准事项一律不准交由社区落实。
12.2020年5月底前,出台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和加强网格员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定全省统一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整合基层党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综合治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领域网格,10月份启动建设全省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
13.建立省、市、县(市、区)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长效机制,省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包案化解5至8件信访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省5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下的化解90%以上,新发生的即发生即化解。
14.加强对改革型干部的正向激励,在各领域选树一批“山东省改革先锋”并实施重奖,对“1+5”(1项综合考核奖+5项重点专项奖)考核奖励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评估。2020年11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将“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设立为常设表彰项目,评选表彰一批“担当作为好书记(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好团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表彰一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5.2020年8月底前,出台被问责干部日常管理和重新使用办法。定期梳理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及时合理使用,表现突出的予以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16.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保障标准,优先保障村干部报酬发放;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对财政困难县的城市社区干部给予补助。
17.建立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定期自查自纠,2020年5月底前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具体落实措施。
18.在新闻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过“12388”“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和查处基层、群众举报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9.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度融入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述责述廉等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