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2月26日,省扶贫办、省委网信办、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省将通过消费扶贫行动,建立扶贫产品认定机制,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推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简称“六进”)活动,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确保以高质量脱贫成色、可持续脱贫成效。
根据通知,消费扶贫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坚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相结合,充分挖掘贫困地区优质扶贫产品;坚持消费扶贫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将扶贫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定点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主要各类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线下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
通知明确,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对象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经所在地扶贫工作站认可,再经过县级扶贫部门审核并公示,通过市级扶贫部门复核后报省扶贫办审核备案。省扶贫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江西省扶贫产品目录》。
通知指出,消费扶贫主要采购的主要方式有:预算单位可按政策规定采购扶贫产品,也可以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江西馆上采购扶贫产品;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鼓励基层工会在使用工会经费或支出职工集体福利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
通知明确,我省还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建立长期稳定的线下扶贫产品交易场所;办好江西扶贫产品展销会,组织扶贫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积极对接长三角和珠三角消费市场,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同时,全省要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联动实施“赣品网上行”“村播计划”等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记者 陈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