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自12月1日起执行
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
据介绍,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后,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经营范围分类标注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依法自主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从事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
对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尚未纳入或者表述不完善的新业态、新行业,允许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国家总局对规范目录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将经营范围规范登记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工作进行关联拓展应用,通过主题式套餐、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指南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据悉,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将解决当前经营范围登记中存在的申请填报难、表述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水平。(记者 胡盼盼 通讯员 用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