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政部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数量比2019年增长10%,由于全国两会推迟召开,办理时间比往年减少两个半月。财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有关要求,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保障,逐级建机制、明责任、抓落实,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仅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还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财政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作为支持代表委员履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始终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同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方向
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财政部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结束后,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在办公厅呈报的有关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分管部领导及时主持召开部机关建议和提案交办会,传达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要求,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坚持质量导向,努力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部党组成员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加强对分管领域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握进度,推动落实,对每一件主办件答复都严格把关。承办司局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司局中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负责同志各负其责,综合处处长或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综合协调,安排政策业务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具体办理,确保办理任务、办理责任到处室、到岗位。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部党组统一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承办司局履行办理主体责任、办公厅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
(二)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严把交办环节。收到建议和提案后,办公厅认真分析,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司局职能进行预分,在征求司局意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主办和协(会)办单位,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对于交办过程中争议较大的件,办公厅统筹协调,组织召开部机关建议和提案疑难件协调会,印发疑难件沟通调整情况表,逐件与相关司局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每一件都准确分办。
二是严把办理环节。研究制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指引,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全过程作出规范,并根据办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积累的新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基本指引,持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制度化机制化水平。结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对年度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特定要求,印发办理工作注意事项,就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的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经常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给予提示提醒。建立承办工作人员工作群,针对承办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并将问和答汇总在群里发布,由群内成员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复文质量审核,所有主办件答复都由承办司局内部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会签办公厅后报部领导批准,对复文质量不过关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
三是严把督办环节。建立办理情况电子台账,明确承办司局、分管负责同志、经办处室、经办人,定期在“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同步更新,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督查工作计划,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问责的动态督查管理机制。实行办理进展通报制度,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交流》上定期通报,对办理进度慢的进行一对一催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同时,强化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服务,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对办理态度、答复内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等,及时改进办理工作。
(三)深化沟通协商,广泛凝聚共识
一是树立全过程沟通联络理念。在全国两会召开前,认真预研代表委员可能聚焦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向代表委员汇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以及财政工作进展情况,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出高质量建议和提案提供服务保障,为办好办实建议提案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办理过程中,既注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充分摸清代表委员的初衷和意图,又注重加强与协(会)办单位的协调,增进对建议提案内容有关政策的了解,通过沟通协商,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建议和提案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委员报告、解释答复函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听取反馈意见。
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沟通与日常沟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各地监管局、地方财政厅局就地就近服务优势,通过“请进来”召开会议,“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络,实现“常来常往”,对代表委员在沟通交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组织研究并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努力增强沟通的实际效果。2020年累计与3782名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联络,收集办理意见建议944条。
三是拓展多样化沟通联络渠道。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当面沟通机会减少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加强同代表委员联系,耐心细致地做好情况沟通、解释说明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电话沟通联系,每一件建议和提案主办件都由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意见、说明情况,增进提办双方的共识和理解。加大向代表委员书面通报力度,围绕财政工作重点,组编24期《财政工作信息》寄送代表委员。及时汇编政策措施向代表委员报告,针对代表委员对疫情防控政策的高度关注,系统整理财政部已出台的财税政策,汇编《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以问答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翔实解读,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同时,主动商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部门,通过代表委员履职平台向全体代表委员集中发布,方便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情况。组编《中国财政(2020)》向代表委员寄送,帮助代表委员了解当前我国财税改革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在财政部办公厅设置服务代表委员专线电话,并为每名代表委员配备“联络员”,通过多种渠道搭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的“直通车”。
(四)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办理重点
财政部承办的建议和提案量多面广,在办理过程中,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加强分析研判,将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建议和提案特别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交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作为办理重点,集中力量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督办、重点落实。2020年财政部承担全国人大交由牵头办理1项重点督办建议,并配合办理其他8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具体建议共90件;承担全国政协交由牵头办理2项重点提案,并配合办理其他14项重点提案,涉及具体提案共26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司局将其列为工作重中之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攻关,取得较好效果,也示范带动了其他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如在办理落实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类重点建议过程中,财政部牵头成立了由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部参加的办理工作组,研究制定落实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承办单位办理责任、任务分工和时序进度。认真研究湖北代表团的相关建议,由承办司局负责同志带队,赴湖北省武汉市开展调研,邀请相关代表进行座谈,当面听取周汉生、阎志、闫大鹏、陈华元、李霞等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调研和座谈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代表建议中所提具体问题和诉求,建立并完善政策落实台账,提出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财政部坚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结合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等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和经济社会冲击很大,许多代表委员就支持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提出相关建议提案。财政部在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的同时,注重结合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抓好政策的落地上下功夫。参考林水栖、龚永德、郭跃进等代表委员的意见,继续加大疫情防控经费和政策保障,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等出台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国库库款调度力度,保障基层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推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加快推进疫苗和药物研发。抓好已出台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预算法规定,结合张丽、李秉记、翁一岚等代表关于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的建议,印发《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完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测算确定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参考裴春亮、谢经荣、张晓兵等代表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面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在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参考龙晓华、龙献文、江天亮、李微微等代表委员的意见,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61亿元,比2019年新增200亿元,2020年还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52个挂牌督战县解决脱贫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结合赵明翠、莫元花、章联生、赵振铣等代表委员的意见,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支持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对长江、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三)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参考方燕、李秀林、苗振林、孙兵、陈海佳等代表委员关于减税降费的意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行业和小微企业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延长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年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生活必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阶段性减免社保基金,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同时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将办理海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调整行邮税起征点充分释放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效应的建议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相结合,充分吸收代表团的建议,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免税商品种类由38种增至45种,取消现行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仅对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参考李志强、李桂琴、范国强等代表委员关于稳岗就业方面的建议,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参考侯华梅、周善红、詹洪良等代表委员关于养老保险方面的建议,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倾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快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参考侯二河、郑奎城等代表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建议,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提高“三区三州”高寒高海拔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支持解决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试点地区奖补力度,对地方试点标准达到生均4元国家基础标准的省份给予生均3元定额奖补。参考民进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建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吸纳马玉红、汪中山两位代表关于加快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配合司法部等有关方面顺利完成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对刘小兵代表所提关于制定财政法的议案,财政部已将财政法列为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中长期立法项目,并根据财税改革和财税立法的总体安排,扎实做好财政法立法研究工作。吸纳张连起委员关于落实新证券法“双备案”细化规定的相关建议,联合证监会于2020年7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联合国资委、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吸纳王国海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从严监管和扶持发展相统一的相关建议,联合银保监会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及操作指引,联合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于2020年9月印发了《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记者 张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