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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十六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新制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09:1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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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实施16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新制定。扩大保护范围、重视老城价值、鼓励活化利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该“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自此有了更加明确的答案。新条例的制定,将为古都留住历史风貌,也将让城市焕发新的活力。

  

  1月27日上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672名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全部投出赞成票。

  北京被称为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历史文化是城市灵魂所在,魅力所在。2005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时隔16年,北京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理念和新要求转化为制度安排,重新制定条例,对“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将从3月1日起开始施行。擦亮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北京名城保护将再次出发。

  首次明确实行全地域保护

  北京历史悠久,具有3000多年建城史和860多年建都史。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说:“此次立法注重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与利用相协调,以保护促民生,把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与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社会共享。”

  条例共七章77条,与2005版相比较,在“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等4个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

  “将保护范围从以老城为主扩展到全市,是此次条例修订的最大变化。”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舒小峰认为,这是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举措,与文物保护法也很好地衔接起来了。

  明确全域保护。关于“保什么”,条例明确保护范围涵盖北京市全域,主要包括老城、三山五园地区以及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规定了11类具体保护对象,建立保护名录和预先保护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应保尽保。“不仅老城的胡同、四合院不能再拆,古村落、古道等历史景观将与老城执行同一个保护标准。”舒小峰说。

  明确保护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范围是管得最严的,建设控制地带、成片传统平房区和特色地区都有相应的保护要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提出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分级分类分区明确保护措施。

  明确保护机制和保护措施。根据条例,北京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并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条例还明确了历史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担负的保护责任。“责任到单位、到人,意味着问责更严,将有效避免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的现象。”舒小峰说。

  老城保护是重中之重

  全域保护是应保尽保,老城保护是重中之重。

  张清介绍,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北京新总规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要求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了”的要求。

  从旧城改造,到老城保护,再到严格“老城不能再拆了”,是认识不断跃升的过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深刻认识北京老城的核心价值”这一理念不断得到深化。

  一名来自规划领域的北京人大代表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对“核心价值”这样论述:“北京老城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具有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是北京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全国文化中心最重要的载体和根基”,这次通过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正是对这一理念的具体表达和刚性约束。

  北京市政协对条例开展立法协商,委员们从立法原则、重点问题以及具体条文方面,提出了110条建议。其中,老城保护、中轴线保护是关注的重点。

  老城不再长高,胡同不再拓宽。新条例明确实施分类管控,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市政公共设施以及风貌恢复建设以外,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对于破坏历史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以及不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建筑物,区人民政府、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陈名杰介绍:“目前,景山观德殿建筑群、妙应寺白塔中路文物建筑和彩画保护、宋庆龄故居、朱彝尊故居、地坛神库院、月坛等修缮工程已经完成;正阳门箭楼、北海漪澜堂古建筑群、京报馆、京华印书局等修缮工程已经启动。我们还开始对文物进行动态监测检测,目前开展了北海公园白塔、九龙壁文物古建等监测和天坛、先农坛、雍和宫、国子监、太庙等文物木结构检测。”

  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说:“在老城保护中,《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进行专项立法,目前已进入征求公众意见阶段。”

  用起来才是最好的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是世界文化名城不断探索破解的共同问题。新条例特别增加了“保护利用”一章,鼓励和支持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和传统村落合理利用、有序开放。

  “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用起来才是最好的保护。”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建筑大学教授秦红岭说。

  一名北京政协委员介绍,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方面,北京近年来积累了不少经验。位于建国门附近的北极阁三条22号,曾是宁郡王府家庙缘庆禅林,过去被一家开关厂租为库房使用,经腾退后建成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缘庆书苑”,向居民免费开放。

  西城区万松老人塔经过活化利用,建成了“砖读空间”;560年历史的北京广福观,交由民营机构运营,变身为“什刹海文化展示中心”……

  “保护利用和保护并不是矛盾的。”条例提出:鼓励历史建筑结合自身特点和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非遗展示中心等文化和服务功能。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总经理黄一品认为,“这样既能够复原一段历史,又能将文物的利用价值最大化。”

  过去,政府腾退出历史建筑后,往往会成立专门的事业单位进行后续开发利用,但如今越来越多的“小微”建筑被腾退出来,光靠政府自身能力难以满足文物的后续利用需求。此次条例明确“历史建筑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出租”,舒小峰认为,“这从法律上给社会力量参与名城保护提供了依据。”

  东城区天街集团党委书记李桦代表介绍,东城区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胡同治理过程中,引入高水平的规划团队,一方面最大限度恢复历史风貌,一方面与胡同里的居民深入沟通,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西打磨厂街是一条老胡同,走进胡同临街的长巷三条1号,可以看到保护完好的古建筑,内部经过设计已变身为优客工场,目前已经100%满租。(本报记者  朱竞若  王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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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28日 12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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