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透明化’执法,实现执法公示全覆盖;推行‘可回溯’管理,实现执法活动全留痕;推行‘专业化’监督,实现案件审核全要素。”12月14日,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全区行政执法效能、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围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采取“网上”、“墙上”和“说理”等方式,推行“透明化”执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8万余条,基本实现执法公示全覆盖。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办案子系统,大力推行“可回溯”执法管理,做到执法活动实时记录、执法轨迹实时追踪、执法档案实时记载。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配备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2万余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程音像记录得到充分保障;全区60%以上执法机关实现了电子与文书卷宗同步制作归档,公安、税务等部门证据材料上传率、卷宗立卷归档率均达到100%,实现执法活动全留痕。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督子系统,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审核把关作用。目前,我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审核机构达80%,聘请法律顾问达92%,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达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达100%,实现案件审核全要素。(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