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日电 (记者屈信明、欧阳洁)为更加有效运用监管政策手段,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评价办法》提出以信贷服务为主、覆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流程的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据了解,小微金融监管评价结果根据得分划分为四个评价等级。评价结果为一级,表示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产品、业务、服务方式创新成效突出,经营服务行为基本规范;评价结果为四级,表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存在严重缺陷,应当对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切实整改,监管部门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