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陆娅楠)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11项稳外资工作。要求各地积极帮扶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对不同阶段项目分类指导、精准帮扶,推动外资企业及产业链协同复工,各项援企政策统一适用于外资企业。
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跟踪储备。对于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在谈、签约、在建外资项目,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纳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技术先进、医疗防疫、关键领域或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项目,可适度放宽规模。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推行不见面办理及疫情期间容缺受理。优化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流程,取消省级以下转报环节,多种方式保障疫情期间加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