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强化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水利网信作用与效益,按照水利监督工作统一部署,近日,水利部印发实施《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水利网信行业自身强监管和推进智慧水利、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五章33条,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原则、适用范围和权责分工,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的“查什么、谁来查”的问题;二是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涉及项目前期与立项、项目建设与实施、系统应用与运维三个阶段的十一类共117个问题,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依据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三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对象和相关措施,回答了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追究谁、怎么追究”的问题。
近期,水利部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重点对水利网络安全、电子政务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水利业务系统应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引导水利网信建设和应用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