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曼谷2月21日电(记者任芊 汪瑾)泰国宪法法院21日裁定新未来党领导人塔纳通向该党放贷的款项来源违法,宣布解散新未来党,规定该党16名执行成员在10年内不得从政。
泰国宪法法院判决认为,塔纳通在去年选举中向新未来党放贷1.91亿泰铢(1美元约合30泰铢),其性质属于个人捐款,违反了政党不得从任何个人处获得超过1000万泰铢现金捐款的法律规定,宪法法院因此决定解散新未来党。法院同时裁定,包括塔纳通在内的新未来党16名执行成员在10年内不得从政。
泰国选举委员会去年12月以塔纳通向该党放贷款项来源涉嫌违法为由向宪法法院提请解散该党。
塔纳通2018年创立新未来党,并在2019年3月的大选中率该党赢得国会下议院500个议席中的81席,成为国会第三大党。但选举委员会随后起诉塔纳通,认为他在参选后仍持有媒体股份违反宪法和选举法,宪法法院最终决定撤销其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