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聘用退役军人事务特邀监督员,并为首批代表颁发聘书。
四川省是兵员大省和驻军大省,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特邀监督员制度,引导优秀退役军人有序参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风行风监督、意见建议反馈、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工作,有助于探索优秀退役军人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协同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搭建“连心桥”,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举措。
首批特邀监督员共7人,任期一年,全部来自“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都是各行业领域不忘初心、勇于奋斗的优秀代表,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据悉,为便于特邀监督员履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专门制定了《特邀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宣传、调研“三项职责”,以及与履职相关的“五项权利”和“六项义务”,为特邀监督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提供了遵循。例如在调研职责方面,特邀监督员就群众反映的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热点问题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讨论探索,提出建议。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确保特邀监督员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首批特邀监督员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聚焦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服务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