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养老保险断缴了80个月,享受补缴政策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增加了2年,以后退休了养老待遇还会提高。”10月下旬,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退役士兵金华荣办理完社保接续手续感慨地说。
今年4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作出部署。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稳、慎、准”的要求,多次举办业务培训,摸清工作底数,并在杭州市江干区、德清县先行开展试点,全面推开此项工作。杭州市江干区受领试点任务后,结合全区实际梳理5个方面16个环节,印制下发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实务操作手册,并围绕“政策解读、业务受理、宣传引导、情况处置”等内容组织培训。对全区近40年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3000多名退役士兵安置情况、户籍情况等底数进行核对,为完成试点奠定基础。
湖州市德清县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联络站,并采取广泛宣传与上门走访服务、与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8月上旬,该县工作人员在例行排查中,发现舞阳街道上柏村退役士兵陈玉柱断保6个月,符合社保接续条件,但陈玉柱因工作忙未能抽出时间,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得知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其办理。陈玉柱对此十分感激:“真心实意为我们老兵着想,我这心里暖暖的。”
“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服务老兵、保障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务实举措,必须不漏一人地落到实处。”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介绍,目前,两个试点地区的相关经验已经印发全省,各地社保接续工作陆续开展受理,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