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训练监察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
军事训练监察是军事训练领域的“执法队”,是依法从严治训的“纠察队”。训练活动进展到哪里,监察督导就应延伸到哪里。
日前,习主席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监察条例(试行)》。该《条例》是我军军事训练监察领域的第一部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系统回答了新体制下军事训练监察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立起了军事训练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规矩和鲜明导向,为促进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提高提供了坚强有力保证。
法纪,治军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建立军事训练监察制度,是我军军事训练领域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对于监督各级履行军事训练职责,督导军事训练法规执行和军事训练任务落实,查纠军事训练领域违规违纪和作风不实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我军自2014年探索建立全军军事训练监察制度以来,训练监察机制逐步完善、法规制度日益健全、方法手段更加灵活多样,推动从严治训和训练质量效益有效落实,基本走开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整改的训练监察路子,以监促训、以监促建、以监促战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进入新时代,全军坚定不移把备战打仗作为第一要务、把军事训练摆在战略位置,这对军事训练监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当前军事训练中,领导组训任教责任落得不实、训练计划制订和执行存在随意性、首长机关训练差距较大、训风不严不实的积弊尚未根除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全军官兵要认真学习把握《条例》明确的训练标准要求,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支持配合训练监察活动,认真做好检讨反思和问题整改工作。军事训练监察职能部门要以颁发《条例》为契机,抓紧推进军事训练监察体系的构建工作,创新发展科学监察、严格监察的方法路子,切实把制度设计转化为实际成效。同时,要以《条例》为准则,以各级党委班子和指挥员为重点,督促各级指挥员集中精力练兵备战,提高组训和指挥打仗能力。严格督查训练法规落实情况,着力纠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让训练纪律严起来、训练作风实起来,促进备战打仗能力不断提高。(解放军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