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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三部门部署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06 10:27 | 来源:解放军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全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观念,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热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征兵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在总结近年来征兵宣传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弘扬主旋律、教育全覆盖、工作常态化、注重时效性等方面作出规范,为加强和改进征兵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

《意见》强调,要加强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征兵宣传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依托各级党校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兵役法规学习。各级各类院校要把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

为切实提高征兵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意见》指出,各级兵役机关会同地方宣传部门制作征兵宣传专题片、纪录片和公益广告,征集征兵宣传歌曲,编写征兵宣传标语,在各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地铁传媒、公交视讯、公共电子显示屏等移动终端滚动播发。各军兵种宣传部门制作展示本军兵种部队特色的宣传片,在主流媒体及校园网等平台展播。各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部门适时举办“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启动仪式”、军营开放日、军队院校与驻地高校交流互动及先进典型巡回演讲等活动,引导有志青年到军营实现梦想。

《意见》指出,要搞好常态化征兵宣传。各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依托国防或军事栏目开设征兵宣传专栏,定期刊发征兵宣传专稿。在保持和发展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媒体多样化宣传平台,采取在线访谈、动漫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推出征兵宣传专题页面、重点栏目、网帖评文。军地各级宣传部门要注重发掘和培塑征兵先进典型,引导树立参军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意见》要求,各级要把征兵宣传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全民国防教育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军地资源,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征兵宣传队伍建设,建强以院系辅导员为主体的高校征兵宣传工作队伍,做到乡镇(街道)、院校有宣传骨干,村居(社区)、班级有宣传联络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金农斌、宫玉聪)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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