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香港特区国安委举行首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07 08:41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香港7月6日电(记者刘明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日前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国安委6日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列席会议。

  香港特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同时兼任特区国安委秘书长。

  香港特区国安委按香港国安法第十五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就特区国安委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列席特区国安委会议。国务院日前已任命骆惠宁出任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香港特区国安委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亦明确规定特区国安委的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香港特区国安委举行首次会议 国家安全部:香港国安法依法治港 … 公道自在人心——70余国在联合国发… 林郑月娥: 香港国安法体现中央坚… 特写:眼中的国旗,心中的家国 解放军驻港部队:坚决拥护香港国安… 张晓明:驻港国安公署职务行为不受… 53国支持香港国安法 外交部:公道…
推荐文章
中国已完成加入《武器贸易条约》所… 生态治理,中国给世界带来了什么 欧盟下调今明两年经济预期 外贸企业如何出口转内销 确保农民宅基地权益 自贸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出炉 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主线 农村土地改… 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