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市一名女消防员以“怕火”为由,拒绝进入火场,被消防局视为头痛人物,将送公惩会建议淘汰;台南市长黄伟哲6日也表示,消防员形象绝不容遭到少数人破坏。
这名拒进火场的女消防员,10多年前从外县市调到台南市,状况不断,市议员林宜瑾6日在市议会质询此事,要求市府正视消防员的适任性问题。
台南市消防局长李明峯称,消防局已召开考绩会,就今年6月起的勤务缺失,一口气记了这名拒进火场的女消防员8支申诫,消防局也准备将这名女消防员调整到不得请领消防加给的职务,且将送公惩会建议淘汰。
黄伟哲得知台南市有女消防员竟因怕火拒进火场,直言“叹为观止”;他表示,虽然在无人受困或高危险性火场,消防员可行使退避权,但对这名女消防员的出勤状况却不适用。
黄伟哲说,若因一人的勤务问题影响整体消防战力,就会影响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员形象绝不容遭到少数人破坏,市府将依法处理这名女消防员相关职务与加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