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澳门特区增强保安部队“纪监会”独立性及监督权
发布时间:2019-10-15 14:4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澳门10月14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14日颁布行政长官批示,重新规范澳门保安部队及部门纪律监察委员会(下称“纪监会”)的运作,进一步提升其独立性、代表性和监察力。有关批示由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

  行政长官批示,“纪监会”自批示生效日起不再从属保安司司长,而是直属行政长官,成员由7人增加至11人,并增设秘书处。

  批示订明,“纪监会”职责包括监察遵守保安部队及部门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针对人员的职业操守、违反合法性原则、侵犯人权及违反职务义务的行为;监察保安部队及部门接待公众的运作模式;监察有损保安部队及部门公众形象的个人行为;就纠正人员礼仪及部队纪律和运作事宜提出建议等。

  “纪监会”的监察权不再仅限于对结果的分析,而是强调其监察权的主动性,因此在履行监察职责时,可在现行相关法律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简易性质的调查。

  批示强调,保安部队及部门负有与“纪监会”合作的义务,除了维持应将其所收到的投诉和处理结果适时通知“纪监会”之外,一旦发生对社会舆论有重大反响的严重敏感事件,保安部队及部门应立即通知“纪监会”,并告知所采取的措施和作出的决定。

  “纪监会”成员在被认为具功绩的人士中拣选,通过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并委任其中1人担任主席。“纪监会”成员任期为2年,可通过行政长官批示续任。(完)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阿里“回归”港股 为香港市场再注… 更贴近实际需求,更有温度——在津… “打破沉默,无惧威胁”——香港社… 第六十六届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落幕 阿里巴巴正式启动香港上市 香港为“老有所养”加大投入 粤港澳三地首次联办知交会 “港澳… 在大陆的台湾师生热议“26条措施”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