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一行5月13日到访广东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消费维权跨境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签订了《莞、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
双方会谈期间,东莞、香港两地消委会就近年来在消费投诉受理、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消费宣传教育、消费业务培训、法律研究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所采取的新举措、新成效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合作共识。
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和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代表的见证下,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与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主任李丽坚现场签订《莞、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莞、港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便捷、妥善处理异地消费纠纷,实现消费维权资源共享和区域互动,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两地消费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推动下,去年4月,东莞等城市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正式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资源共享与区域互动。(李映民 李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