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曾成为首名英超球会华人班主的香港商人杨家诚(56岁),早前因为洗黑钱7.2亿元(港元,下同)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6年。杨服刑1年5个月后获准保释外出,向特区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终院5位法官11日一致裁定杨家诚终极败诉,须实时重返监狱继续余下4年半刑期。判词指,控方无须证明杨家诚处理的黑钱涉及的是什么罪行,只需证明杨家诚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处理的是黑钱,即可入罪。
无须证明属犯罪得益
判词指,根据法例,洗黑钱控罪控方无须证明被告所处理的财产属犯罪得益。控方只需证明,被告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款项是犯罪得益,但他仍如常处理。
判词又指,案中每项控罪,均是基于多次银行账户入账,每项个别存款产生关联,成为性质类同的行为,可以当作相同交易,或者犯罪勾当的一部分。
尽管上诉人辩称控罪太重叠,如果将案中963次转账分开控罪,杨家诚可以解释每次交易,但终院不认同,指将900多次转账归纳为5项控罪的做法,对杨家诚没有造成不利。
声称透过炒股票和投资澳门赌业而致富的杨家诚,2011年因涉嫌洗黑钱被拘捕。
5项控罪指他在2001年至2007年间,利用3个个人银行户口及两个由其父杨松开立的户口,清洗黑钱7.2亿元。2014年3月,他所有控罪成立被判囚6年,服刑1年5个月后获准保释等候终极上诉。
杨闻判 依依不舍看家人
杨家诚11日清晨由太太王曼郦和律师陪同到达终院大楼。当听到自己终极败诉,在犯人栏内的他随即转头依依不舍地看着家人,之后由惩教署人员押解,经过法院大楼出口外的充气通道被押上囚车。其妻儿在离开法院时,均没回应是否对判决感到失望。
惩教署发言人指,署方为保障在囚者的隐私,会因应法院的设计及周边环境,作出合适的保安押解安排。现时终院设有组装式充气通道,让在囚者进出法院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