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2月20日电(谈媛)12月20日下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1年1-11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据了解,2021年1-11月,山东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7,同比改善9.1%;优良天数比例为70.8%,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37微克,同比改善14%;可吸入颗粒物(PM10)每立方米69微克,同比改善9.2%;二氧化硫(SO2)每立方米10微克,同比改善16.7%;二氧化氮(NO2)每立方米28微克,同比改善6.7%;臭氧(O3)每立方米168微克,同比改善5.1%;一氧化碳(CO)每立方米1.2毫克,同比改善7.7%。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聊城等3市较差;德州、枣庄、潍坊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威海市荣成市、火炬高技术开发区、文登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乳山市,烟台市栖霞市、莱山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海阳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张店区,济南市平阴县、天桥区,淄博市淄川区,聊城市莘县,菏泽市郓城县,聊城市茌平区、临清市,东营市广饶县,滨州市博兴县相对较差。
12月以来,受小风、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山东在10-11日、15-16日出现了两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主要污染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持续时间短,污染程度轻、污染范围小。
针对最近全省不利气象过程较多的原因以及未来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调研员苗延健表示,依据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期间颗粒物中硝酸盐、铵盐、硫酸盐所占比重逐渐升高,然后趋于稳定,在二次转化指标中,硫氧化率(SOR)、氮氧化率(NOR)有明显升高,表明燃煤、工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推高细颗粒物(PM2.5)浓度升高的主要因素,其中工业和机动车源对污染的贡献最大。
20日夜间至23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山东内陆地区可能出现一次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24日,受冷空气和降雪共同影响,污染过程有望在中午前后结束,空气质量恢复到良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