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四川省2021年移动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要求,去年该厅组织专家团队对遂宁、资阳、乐山市共3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抽查,发现4起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违法行为,全部立案查处。同时抽查发现,检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操作不规范、检验报告和设备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
川观新闻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此次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其中,乐山久诚兴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范进行排放检验,对10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25.75万元。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利用远程监控、比对试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异地车辆检验较集中、检验合格率异常、检验方法不一致、初复检时间间隔短等检验机构的管控力度,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等重点车型排放检验情况的抽查和管控力度,指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进行汽车排放检验时查验受检车辆排放标准,并如实录入检验报告,在2022年7月1日前实现全覆盖。(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