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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年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办法来了
发布时间:2022-03-04 09:31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4月25日前 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四川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

  明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四川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四川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实施区域为四川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三)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四川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四川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四川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致),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由于四川省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四川省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结合四川省实际并经教育部同意,我们制定了以上报考条件,请相关高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按照《通知》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四川省建立相关情况台账并做好资格审核。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二、资格审核

  (一)考生资格申报: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后,4月25日前,各地组织考生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二)考生资格审核。相关县(市、区)要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审核程序和办法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四川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规定执行。

  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及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上报本地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三)考生资格复核。四川省将对专项计划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立即分市(州)下发当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各地应及时严格按条件对专项计划已录取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复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分批上报复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5月16日16:00前,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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