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权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非常重要的职权。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地方立法工作有哪些特点,完成的情况怎样?2022年四川省地方立法新的打算是什么?
1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2022年四川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探索开展创制性立法,指导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开展协同立法。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晓锋介绍,省十三届四次会议以后,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省级地方性法规43件,其中通过了35件,已经过一审或二审的有8件,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33件。
经统计,去年年度立法计划中,有28项与民生息息相关,占总计划的62%以上,制定的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及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等,都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认可。制定的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项目《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川渝首个协同立法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都得到好评。
“2022年我们将把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原则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有机融入立法工作全链条、各环节,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全晓锋表示。
一是积极探索开展创制性立法,积极推动大数据发展、社会信用等条例的立法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认真总结和运用好云贵川赤水河保护跨流域共同立法和川渝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的经验,与重庆协同推进铁路安全管理立法,指导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开展协同立法,为推进成都都市圈建设,实施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立法项目选题的协作联动,帮助市(州)精简立法体例,避免盲目攀比、重复立法,以短小精细的形式聚焦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立法。着力加强法规草案咨询论证的协作联动,着力加强法规审查批准的协作联动,着力加强法规项目立改废的协作联动。(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